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书籍作品
诗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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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四
◎五行一上水上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盈天地之间,无非五行之妙用。人得阴阳五行之气以为形,形生神知而五性动,五性动而万事出,万事出而休咎生。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莫不于五行见之。《中庸》:"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人之一身,动作威仪,犹见休咎,人君以天地万物为体,祯祥妖孽之致,岂无所本乎?故由汉以来,作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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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五
◎五行一下○水下建隆三年春,延、宁二州雪盈尺,沟洫复冰,草木不华。丹州雪二尺。太平兴国七年三月,宣州霜雪害桑稼。雍熙二年冬,南康军大雨雪,江水冰,胜重载。端拱元年闰五月,郓州风雪伤麦。淳化三年九月,京兆府大雪害苗稼。四年二月,商州大雪,民多冻死。咸平四年三月丁丑,京师及近畿诸州雪,损桑。天禧元年十一月,京师大雪,苦寒,人多冻死,路有僵尸,遣中使埋之四郊。二年正月,永州大雪,六昼夜方止,江、溪鱼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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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六
◎五行二上○火上炎上,火之性也。火失其性,则为灾眚。旧说以恒燠、草妖、羽虫之孽,羊祸、赤眚、赤祥之类皆属之火,今从之。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余区。二年三月,内酒坊火,燔舍百八十区,酒工死者三十余。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兵器、钱帛并尽。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燔庐舍三百四十余区。二月,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六百余区。五月,京师相国寺火,燔舍数百区。海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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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七
◎五行二下○火下乾德二年十月,眉州献《禾生九穗图》。四年四月,府州、尉氏县、云阳县并有麦两歧。五月,鱼台县麦秀三歧。六月,南充县民何约田禾一茎十三穗,一茎十一穗;七月,又生一茎九穗。开宝二年五月,梓、蜀二州;六年四月,东明县;八年五月,郑州、梓州、合州巴川县并献瑞麦。太平兴国元年九月,隰州献合穗禾,长尺余。十月,渝州献九穗禾。三年四月,夏县,五月舒州,六月阆州,麦并秀两歧。四年七月,洺州献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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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八
◎五行三○木曲直,木之性也。木失其性,则为妖祥。旧说以狂咎、木冰、恒雨、服妖、龟孽、鸡祸、青眚、青祥之类,皆属之木,今从之。太平兴国六年正月,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至道六年,修昭应宫,有木断之,文如点漆,贯彻上下,体若梵书。十一月,襄州民刘士家生木。有文如龙、鱼、凤、鹤之状。七年五月,抚州修天庆观,解木有文如墨画云气、峰峦、人物、衣冠之状。七月,彰明县崇仙观柱有文为道士形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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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十九
◎五行四○金从革,金性也。金失其性,则为变怪。旧说以僣咎、恒旸、诗妖、民讹、毛虫之孽,白眚、白祥之类皆属之金,今从之。建隆二年七月,晋州神山县北谷中有铁随水流出,方二丈三尺,其重七千斤。太平兴国四年九月,夹江县民王谊得黑石二,皆丹文,其一云"君王万岁",其二云"赵二十一帝",缄其石来献。至道二年二月,桂阳监熔银自涌成山峰状。咸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宫钟自鸣。乾兴元年四月甲戌,修奉山陵总管言: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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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
◎五行五○土稼穑作甘,土之性也。土失其性,则为灾凶。旧说以恒风、脂夜之妖,华孽、臝虫之孽,牛祸、黄眚、黄祥,皆属之土,今从之。建隆元年,河南诸州乏食。乾德元年,齐、隰等州饥。二年,州府二十二饥。开宝四年,州府六水、一旱,诸州民乏食。五年,大饥。六年,水,民饥。九年,州府十二饥。太平兴国四年,太平州饥。淳化元年,开封、河南等九州饥。五年,京东西、淮南、陕西水潦,民饥。咸平五年,河北及郑、曹、滑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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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一
◎律历一○应天乾元仪天历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历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历而止。历以数始,数自律生,故律历既正,寒暑以节,岁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绩以凝,万事根本,由兹立焉。古人自入小学,知乐知数,已晓其原。后世老师宿儒犹或弗习律历,而律历之家未必知道,各师其师,岐而二之。虽有巧思,岂能究造化之统会,以识天人之蕴奥哉!是以审律造历,更易不常,卒无一定之说。治效之不古若,亦此之由,而世岂察及是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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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二
◎律历二○应天乾元仪天历步月离入先后历(《乾元》谓之月离。《仪天》谓之步月离。)离总:五万五千一百二十、秒一千二百四十二。(《乾元》转分一万六千二百、秒一千二百四。《仪天》历终分二十七万八千三百一、秒一百六十五。)转日:二十七、五千五百四十六、秒六千二百一十。(《乾元》转历二十七、一千六百三十、秒六千二十。《仪天》历周二十七、五千六百一、秒一百六十五。)历中日:一十三、七千七百七十四、秒三千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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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三
◎律历三○应天乾元仪天历步五星岁星总:七十九万七千九百三十一、秒五。(《乾元》率二十三万四千五百三十五、秒五千七百二十五,《仪天》木星周率四百二万八千五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平合:三百九十八日、八千八百五十七、秒二十八。(《乾元》余二千五百五十五、秒八千六百二十五,约分八十七。《仪天》余八千七百八十七、秒七千五百六十。二历平合皆谓之周日,数同《应天》。)变差:空、秒一十六。(《乾元》差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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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四
◎律历四道体为一,天地之元,万物之祖也。散而为气,则有阴有阳;动而为数,则有奇有偶;凝而为形,则有刚有柔;发而为声,则有清有浊,其著见而为器,则有律、有吕。凡礼乐、刑法、权衡、度量皆出于是。自周衰乐坏,而律吕候气之法不传。西汉刘歆、扬雄之徒,仅存其说。京房作准以代律,分六十声,始于南事,终于去灭。然声细而难分,世不能用。历晋及隋、唐,律法微隐。《宋史》止载律吕大数,不获其详。今掇仁宗论律及诸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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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五
◎律历五○步日躔周天分:三百八十六万八千六十五、秒二。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虚分二千七百一十五、秒二,约分二十五、秒六十四。)岁差:一百二十五、秒二。乘法:三十二。除法:四百八十七。秒法:一百。求每日盈缩定数:以乘法乘所入气升降分,如除法而一,为其气中平率;与后气中平率相减,为差率;半差率,加减其气中平率,为其气初、末泛率。(至后加为初,减为末;分后减为初,加为末。)又以乘法乘差率,除法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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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六
◎律历六○崇天历步交会交终分:二十八万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交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二百四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交中日:一十三、余六千四百一十八、秒七百三十八半。朔差日:二、余三千三百七十一、秒五千七百二十三。后限日:一、余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千八百六十一半。望策:十四、余八千一百四、秒五十。前限日:十二、余四千七百三十二、秒九千二百七十七。交率:一百四十一。交数:一千七百九十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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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七
◎律历七○明天历《崇天历》行之至于嘉祐之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监周琮及司天冬官正王炳、丞王栋、主簿周应祥、周安世、马杰、灵台郎杨得言作新历,三年而成。琮言:"旧历气节加时,后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既而司天中官正舒易简与监生石道、李遘更陈家学。于是诏翰林学士范镇、诸王府侍讲孙思恭、国子监直讲刘攽考定是非,上推《尚书》"辰弗集于房"与《春秋》之日食,参今历之所候,而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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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志·卷二十八
◎律历八○明天历步晷漏术二至限:一百八十一日六十二分。一象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消息法:一万六百八十九。辰法:三千二百五十。刻法:三百九十。半辰法:一千六百二十五。昏明刻分:九百七十五。昏明:二刻一百九十五分。冬至岳台晷景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五分。夏至岳台晷景常数:一尺五寸七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四十五日六十二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一百三十七日。求岳台晷景入二至后日数:计入二至后来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