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寒论》 辨发汗吐下后脉证并治

    此第十卷,第二十二篇,凡四十八证,前三阴三阳篇中,悉具载之。 此以下诸方,于随卷本证下虽已有,缘止以加减言之,未甚明白,似于览者检阅未便,今复校勘,备列于后: 桂枝加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掰) 桂枝二两(去皮) 麻黄*三两(去节) 右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复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加厚朴二两,杏仁五十个,去皮尖,余依前法。 桂枝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田律

    雨為〈澍〉,及誘(秀)粟,輒以書言〈澍〉稼、誘(秀)粟及豤(墾)田毋(無)稼者頃數。稼已生後而雨,亦輒言雨少多,所利頃數。早〈旱〉及暴風雨、水潦、(螽)、它物傷稼者,亦輒言其頃數。近縣令輕足行其書,遠縣令郵行之,盡八月□□之。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隄水。不夏月,毋敢夜草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魚鱉,置罔(網),到七月而縱之。唯不幸死而伐綰(棺)享(槨)者,是不用時。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時毋敢將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獸及捕獸者,勿敢殺;…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廄苑律

    以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膚田牛。卒歲,以正月大課之,最,賜田嗇夫壺酉(酒)束脯,為旱〈皂〉者除一更,賜牛長日三旬;殿者,誶田嗇夫,罰冗皂者二月。其以牛田,牛絜,治(笞)主者寸十。有(又)里課之,最者,賜田典日旬殿,治(笞)卅。廄苑律。 (假)鐵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受勿責。 將牧公馬牛,馬牛死者,亟謁死所縣,縣亟診而入之,其入之其弗亟而令敗者,令以其未敗直(值)賞(償)之。其小隸臣疾死者,告其□□之;其非疾死者,以其診書告官論之。其大廄、中廄、宮廄馬牛(也),以其筋、革、角及其賈(價)…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仓律

    入禾倉,萬石一積而比黎之為戶。縣嗇夫若丞及倉、鄉相雜以印之,而遺倉嗇夫及離邑倉佐主稟者各一戶以氣(餼),自封印,皆輒出,餘之索而更為發戶。嗇夫免,效者發,見雜封者,以隄(題)效之,而復雜封之,勿度縣,唯倉自封印者是度縣。出禾,非入者是出之,令度之,度之當堤(題),令出之。其不備,出者負之;其贏者,入之。雜出禾者勿更。入禾未盈萬石而欲增積焉,其前入者是增積,可(也);其它人是增積,積者必先度故積,當堤(題),乃入焉。後節(即)不備,後入者獨負之;而書入禾增積者之名事邑里於廥籍。萬石之積及未盈萬石…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金布律

    官府受錢者,千錢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者,亦封印之。錢善不善,雜實之。出錢,獻封丞、令,乃發用之。百姓市用錢,美惡雜之,勿敢異。 布袤八尺,福(幅)廣二尺五寸。布惡,其廣袤不如式者,不行。 錢十一當一布。其出入錢以當金、布,以律。 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 有買(賣)及買(也),各嬰其賈(價);小物不能各一錢者,勿嬰。 官相輸者,以書告其出計之年,受者以入計之。八月、九月中其有輸,計其輸所遠近,不能逮其輸所之計,□□□□□□□移計…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关市律

    為作務及官府市,受錢必輒入其錢缿中,令市者見其入,不從令者貲一甲。…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工律

    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長、廣夾(狹)必等。。 為計,不同程者毋同其出。。 縣及工室聽官為正衡石贏〈羸〉(纍)、斗用(桶)、升,毋過歲壺〈壹〉。有工者勿為正。(假)試即正。。 邦中之(徭)及公事官(館)舍,其(假)公,(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假),如從興戍然。 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書之。其(假)百姓甲兵,必書其久,受之以久。入(假)而而毋(無)久及非其官之久也,皆沒入公,以齎律責之。 公器官□久,久之。不可久者,以久之。其或(假)公器,歸之…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均工

    新工初工事,一歲半紅(功),其後歲賦紅(功)與故等。工師善教之,故工一歲而成,新工二歲而成。能先期成學者謁上,上且有以賞之。盈期不成學者,籍書而上內史。 隸臣有巧可以為工者,勿以為人僕、養。…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工人程

    隸臣、下吏、城旦與工從事者冬作,為矢程,賦之三日而當夏二日。 冗隸妾二人當工一人,更隸妾四人當工一人,小隸臣妾可使者五人當工一人。 隸妾及女子用箴(針)為緡它物,女子一人當男子一人。…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徭律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興徒以為邑中之紅(功)者,令(嫴)堵卒歲。未卒堵壞,司空將紅(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復垣之,勿計為(徭)。縣葆禁苑、公馬牛苑,興徒以斬(塹)垣離(籬)散及補繕之,輒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歲或壞(),令縣復興徒為之,而勿計為(徭)。卒歲而或()壞,過三堵以上,縣葆者補繕之;三堵以下,及雖未盈卒歲而或()道出入,令苑輒自補繕之。縣所葆禁苑之傅山、遠山,其土惡不能雨…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司空

    縣、都官用貞(楨)、栽為傰(棚)牏,及載縣(懸)鐘虞〈虡〉用(膈),皆不勝任而折;及大車轅不勝任,折(軸)上,皆為用而出之。 官府(假)公車牛者□□□(假)人所。或私用公車牛,及(假)人食牛不善,牛訾(胔);不攻閒車,車空失,大車(軸)(盭);及不芥(介)車,車蕃(藩)蓋強折列(裂),其主車牛者及吏、官長皆有罪。。 官長及吏以公車牛稟其月食及公牛乘馬之稟,可(也)。官有金錢者自為買脂、膠,毋(無)金錢者乃月為言脂、膠,期()。為鐵攻(工),以攻公大車。 一脂、攻閒大車一輛(兩…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军爵律

    從軍當以勞論及賜,未拜而死,有罪法耐(遷)其後;及法耐(遷)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賜。其已拜,賜未受而死及法耐(遷)者,鼠(予)賜。 欲歸爵二級以免親父母為隸臣妾者一人,及隸臣斬首為公士,謁歸公士而免故妻隸妾一人者,許之,免以為庶人。工隸臣斬首及人為斬首以免者,皆令為工。其不完者,以為隱官工。…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置吏律

    縣、都官、十二郡免除吏及佐、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夬(缺)者,為補之,毋須時。 除吏、尉,已除之,乃令視事及遣之;所不當除而敢先見事,及相聽以遺之,以律論之。嗇夫之送見它官者,不得除其故官佐、吏以之新官。 官嗇夫節(即)不存,令君子毋(無)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效

    實官佐、史柀免、徙,官嗇夫必與去者效代者。節(即)官嗇夫免而效,不備,代者與居吏坐之。故吏弗效,新吏居之未盈歲,去者與居吏坐之,新吏弗坐;其盈歲,雖弗效,新吏與居吏坐之,去者弗坐,它如律。 倉(漏)(朽)禾粟,及積禾粟而敗之,其不可食者不盈百石以下,誶官嗇夫;百石以上到千石,貲官嗇夫一甲;過千石以上,貲官嗇夫二甲;令官嗇夫、冗吏共賞(償)敗禾粟。禾粟雖敗而尚可食(也),程之,以其秏(耗)石數論負之。 度禾、芻稾而不備十分一以下,令復其故數;過十分以上,先索以稟人,而以律論其不備。 入禾,萬…

  • 《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十八种·传食

    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醬駟(四)分升一,采(菜)羹,給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斗;僕,少半斗。 不更以下到謀人,粺米一斗,醬半升,采(菜)羹,芻各半石。 宦奄如不更。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糲)米一斗,有采(菜)羹,鹽廿二分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