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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教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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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於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於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序致篇 1
教子篇 2
兄弟篇 3
后娶篇 4
治家篇 5
风操篇 6
慕贤篇 7
勉学篇 8
文章篇 9
名实篇 10
涉务篇 11
省事篇 12
止足篇 13
诫兵篇 14
养生篇 15
归心篇 16
书证篇 17
音辞篇 18
杂艺篇 19
终制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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