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作品
诗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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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王臻辨葛
王谏议知福州时,闽人欲报仇,或先食野葛而后斗,即死。其家遂诬告之。臻问所伤,果致命耶。吏曰:伤不甚也。臻疑反讯告者,遂得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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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颖知子盗
郎中欧阳颖知歙州,富家有盗启其藏,捕久不获。颖曰:勿捕。独召富家二子,械付狱劾之,即伏。吏民初疑不胜楚掠而自诬,及取出所盗物,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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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唐临不冤
如此治狱,固季路之俦也。真可为法唐临,高宗时按狱交州,出冤系三千人,迁大理卿。帝尝录囚,临占对无不尽。帝喜曰:国之要在用法,刻则人残,宽则失有罪。惟是折中以称朕意。他日复讯,余司断者辄纷诉不服,独临所讯无一言。帝问故,答曰:唐卿断囚不冤,所以绝意。帝叹曰:为狱者固当若是。乃自述其考,曰:形如死灰,心若鐡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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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刘敞察冤
辨析于似是之间,非至明,其孰能之刘敞知扬州天长县,鞫王甲杀人,既具狱,敞见而察其冤。甲畏吏不敢自直,敞以委尸曹杜诱,诱不能平反,而傅致益牢。将论囚,敞曰:冤也。亲按问之,甲知敞为己,直乃敢告。盖杀人者富人陈氏也。相传以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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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孝肃杖吏
包拯知开封,有犯杖脊徒罪者,吏受财与之约曰:今见尹须使我责状,汝但号呼自辨,我当与汝分罪,各受杖决。既而引责,囚如吏言,分辨不已。吏入大声呼之,曰:但受脊杖出去。拯谓其招权捽吏杖之,特宽囚罪,亦令从杖。公知以此折吏势,不知乃为所卖弄也。按元鲁斋许文正公,告世祖防欺之要,备载是事。且曰:孝肃刚严峭直,而卒为吏所卖。盖在上者难于知下,欲其不见欺也难矣。今考孝肃由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天长二县,拜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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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崔公仁恕
必养得此等志量,然后可决大狱、临大事唐崔仁师,贞观初迁殿中侍御史时,青州有男子谋逆,有司捕支党,累系填狱。诏仁师覆按。始至,悉去囚械,为具食饮,以情讯之,坐止魁恶十余人,他悉原纵。大理少卿孙伏伽谓曰:原雪者众,谁肯让死,就决而事变,奈何?仁师曰:治狱主仁恕,岂有知枉不申,为身谋哉?吾以一介易十囚命,固愿也。及敕使覆讯,诸囚咸叩头曰:崔公仁恕,无枉者。举无异词,由是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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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崔碣霁潦
霁潦之事与雨相似,崔公之明,自是当传也崔碣为河南尹,邑有大贾王可久,转货江湖间,值庞勋乱,尽亡其赀不得归。妻诣卜者杨干夫咨存亡。干夫悦其色且利其富,既占,阳惊曰:乃夫殆不还矣。阴以百金谢媒者诱聘之,妻乃嫁干夫,遂为富人。及徐州平,可久困甚,丐衣食归闾里往见妻,干夫大怒,诟逐之。妻诣吏自言,干夫厚纳贿,可久反得罪,再诉复坐诬。可久恨叹失明。碣至,可久陈冤,碣得其情,即敕吏掩干夫并前狱吏,悉发赇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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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戴争异罚
唐戴胄为大理少卿,时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右仆射封德彝论监门校尉不觉察,罪死。无忌当赎。胄曰:校尉与无忌罪均。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皆死。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帝曰: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诏复议。德彝固执,胄驳之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从轻。若皆过误,不当独死。由是无忌与校尉皆免死。谨按大明律云:若罪人自首告及遇赦原免,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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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孙寳秤馓
汉孙寳为京兆尹,有卖镮馓者今之镮饼也于都市,与一村民相逢,击落皆碎。村民陪认五十枚,卖者坚称三百枚,争至无以证明。公命别买一枚秤之,乃都称碎者纽折分两,卖者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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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虔效思贤
沈括笔谈云:江南人好讼,有一书名邓思贤者,作伪词状法也,始教以侮文。侮文不可得,则欺诬以取之。欺诬不可得,则求其罪以劾之。邓思贤,人名也,始传此术,遂名其书。村校中往往授生徒。韩琚通判虔州,民有伪作冤状,悲愤叫呼,似若可信。琚摄郡究其风俗,考其枉直,莫之能欺。民皆以为不冤。琚,魏公之兄,终于转运使。按虔州今之贑州府也,括熙宁中任知制诰,去今四百年矣。世道日漓,刁民伪为冤状以陷人者,在在有焉。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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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真卿感雨
雨否固在天,然由此观之,其辨狱必能平允,固宜师其辨不必其雨颜真卿,玄宗时再迁监察御史,使河陇时,五原有冤狱久不决,天且旱,真卿辨狱而雨。郡人呼御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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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刘相邻证
丞相刘沆知衡州日,有大姓尹氏欲买邻人田莫能得,邻人老而子幼,乃伪为劵。及邻人死,即逐其子。讼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又诉。尹氏出积岁户钞为证,沆曰:若田百顷,户钞岂特收此乎?始为劵时,尝问邻乎?其人多在,可取为证。尹不能对,遂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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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柳冤喑奴
唐柳浑为江西察判时,僧有夜饮火其庐者,归罪喑奴。军候受财,不诘狱具。浑与其僚崔佑甫白奴冤于观察使魏少游,促讯其僧。僧乃首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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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元膺擒舆
唐吕元膺镇岳阳,因出游,见有丧舆驻道左,男子五人衰服而随。公曰:远葬则侈,近葬则省。此决奸计也。因令搜索之,棺中皆兵刃。曰:欲谋过江掠货,假丧使渡者不疑耳。公令劾之,更有同党数十,已期集彼岸,并擒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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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彭祥还赀
郭彭祥,弘治间守眉州,问刑明决。邻封合州有兄弟二人,兄宦别省,其赀每托弟携归,置产契劵,俱弟收掌。兄卒于官,嫂扶榇归,弟绝无所与。又无籍可稽。嫂诉于州,讯不服,乃越境诉于郭。郭即隐告者,取狱中贼指攀其弟与盗同伙,移文本州,械致诘曰:汝与某人为盗致富。其弟泣曰:吾兄仕宦所得,未尝盗也。固诘之,词甚详,一一录记,乃速其嫂语之。弟遂服,还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