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作品
诗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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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韩参乳医
参政韩亿知扬州时,土豪李甲者,兄死迫嫁其嫂,因诬其子为异姓,以专其赀。嫂历诉于官,甲辄赂吏使掠服之。亿视旧牍未曾引乳医为证,一日尽召其党,以乳医视之,众乃无词。其冤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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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王扣狂妪
大理王罕知郓州时,有狂妪数邀诉事,言无伦理。从骑屏逐之,罕令引归厅事,叩阶徐问,妪虽言语杂乱,然时有可采者,乃是人之嫡妻无子,其妾有子,夫死为妾所逐,累诉不直,因恚而狂。罕为直其事,尽以家赀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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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高柔察色
此正听五词之一验也。惟虚心以待之,则情状可见高柔迁廷尉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称冤自讼,乃诣廷尉。柔问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泣曰:夫少单,特养一老妪为母,又哀儿女抚字不离,非是轻狡不顾室家者。柔重问曰:汝夫无仇乎?对曰:夫良善,与人无仇。又曰:汝夫不与人交财乎?对曰: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久求不得。时子文适坐事系狱,柔乃见子文问所坐言次,曰:汝曾举人钱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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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袁安别系
所见既真,必有此力量始可也。推之庶政,皆宜若是袁安永平中守楚郡,时楚王英谋逆,词连系者数千人。安到郡不入府,先案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吏皆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明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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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李峤列枉
此等胸襟,亦不可不预养李峤,高宗时为给事中,会来俊臣构狄仁杰、李嗣真、裴宣礼等狱,将抵死,敕峤与大理少卿张德裕、侍御史刘宪覆验,德裕等内知其冤,不敢异。峤曰:知其枉不申,是为见义不为者。卒列其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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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从事函首
惜从事之姓名不传近有行商,回见其妻,为人杀而失其首。妻族执其婿杀女。吏严讯之,乃自诬服。案具,郡守委诸从事。从事疑之,请缓其狱,乃令封内仵作行人遍供近与人家安厝墓塳,一一诘之,有一人曰:某近于豪家,举事言死却奶子,五更墙头舁过凶器,轻似无物,见葬某处。乃发之,但获一女人首。即将对尸,令其夫认,云非妻也。继收豪家鞫言,乃是杀一奶子,函首葬之。以尸易此良家妇,私畜之。豪民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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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裴均释夫
唐裴均镇襄阳日,里社妻有外情,乃托骨蒸之疾,云医者言得犬肉食之则愈,谓其夫曰:东邻有犬,每来盗物,君可屠之。夫依其言,献肉于妻,妻食之,余乃留于箧笥。夫出,命邻告之。遂闻于公。夫因述妻之所欲,公曰:此乃妻有他奸,陷夫于祸耳。令劾之,具得其情,并以外情者付法。其夫遂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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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南公塞鼻
尚书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时,有班行犯罪下狱,案之不服,闭口不食者百余日。狱吏不敢拷讯,南公曰:我能立使之食。引出问曰:吾以一物塞汝鼻,汝能终不食乎?其人惧,即食。盖彼善服气,以物塞鼻,则气结不通。是以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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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薛向执贾
枢密薛向初为京兆户曹,兼监商税。有贾胡过税务,出银二箧,书其上曰:密使遗泾原都监。向曰:此决伪也,安有大人饷人物,而使贾胡致之?执诣府治之,果伏其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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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至远忆姓
唐李至远典选疾,令史受赇,多所黜易。吏亦敛手。有王忠者被黜放,而吏乃谬书士姓欲拟讫增成之,至远曰:调者三万人,无士姓者,此决王忠也。吏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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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苏请祔柩
苏采为大理寺详断官时,有父卒而母嫁,后闻母死已葬,乃盗其柩而祔于父,法当死。采独曰:子盗母柩纳于父墓,岂可与发冢取财者比。上请,得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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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贾废追服
侍读贾黯判流内铨时,益州推官乘泽在蜀三年,不知其父死。及代还,铨吏不为入选,始去发丧。既除服,且求磨勘。黯曰:泽与父不通问者三年,借非匿丧,是岂为孝。卒使坐废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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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窦阻免丧
唐窦参初为奉元尉,男子曹芬兄弟隶此军,醉暴其妹。父救不止,恚赴井死。参当兄弟重辟,众请俟免丧。参曰:父由子死,若以丧延,是杀父不坐。皆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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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宗裔卷?
蜀许宗裔典剑州,有于灯下识认劫贼,晓告吏捕之。所收赃惟缲丝卷,不禁拷掠,遂诬服,送州囚,言其物乃是家有,与失主互争。即命取两家缲丝车,又问卷各用何物为胎心,一云杏核,一云瓦子。即开视之,见杏核,仍以丝绳安于车,杠量其小大,亦是囚家物。被劫者受妄认之过,巡捕吏伏考,决之辜。其枉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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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阴比事》 彦超虚盗
五代慕容彦超善捕盗,为郓帅日,有库在州中,或以假银二锭质钱十万。彦超知之,使主库者出榜,虚称被盗,失所质银铤等物,召人缉首。不日间果有人来赎银,执之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