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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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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三

元丰三年五月,诏秘书监致仕刘几赴详定所议乐,以礼部侍郎致仕范镇与几参考得失。而几亦请命杨杰同议,且请如景祐故事,择人修制大乐。诏可。

初,言大乐七失:一曰歌不永言,声不依永,律不和声。盖金声舂容,失之则重;石声温润,失之则轻;土声函胡,失之则下;竹声清越,失之则高;丝声纤微,失之则细;革声隆大,失之则洪;匏声丛聚,失之则长;木声无余,失之则短。惟人禀中和之气而有中和之声,八音、律吕皆以人声为度,言虽永,不可以逾其声。今歌者或咏一言而滥及数律,或章句已阕而乐音未终,所谓歌不永言也。请节其烦声,以一声歌一言。且诗言人志,咏以为歌。五声随歌,是谓依咏;律吕协奏,是谓和声。先儒以为依人音而制乐,托乐器以写音,乐本效人,非人效乐者,此也。今祭祀乐章并随月律,声不依咏,以咏依声,律不和声,以声和律,非古制也。

二曰八音不谐,钟磬阙四清声。虞乐九成,以箫为主;商乐和平,以磬为依;周乐合奏,以金为首。钟、磬、箫者,众乐之所宗,则天子之乐用八,钟、磬、箫,众乐之本,乃倍之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本声;而四者,应声也。本声重大为君父,应声轻清为臣子,故其四声曰清声,或曰子声也。李照议乐,始不用四清声,是有本而无应,八音何从而谐哉?今巢笙、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应声。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则编钟、磬、箫宜用四子声以谐八音。

三曰金石夺伦。乐奏一声,诸器皆以其声应,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余。今琴、瑟、埙、篪、笛、箫、笙、阮、筝、筑奏一声,则镈钟、特磬、编磬连击三声;声烦而掩众器,遂至夺伦,则镈钟、特磬、编钟、编磬节奏与众器同,宜勿连击。

四曰舞不象成。国朝郊庙之乐,先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节六变:一变象六师初举,所向宜北;二变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变象维扬底定,所向宜东南;四变象荆湖来归,所向宜南;五变象邛蜀纳款,所向宜西;六变象兵还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舞者发扬蹈厉、进退俯仰,既不足以称成功盛德,失其所向,而文舞容节尤无法度,则舞不象成也。

五曰乐失节奏。乐之始,则翕然如众羽之合;纵之,纯如也;节奏明白,皦如也;往来条理,绎如也:然后成。今乐声不一,混殽无叙,则失于节奏,非所谓成也。

六曰祭祀、飨无分乐之序。盖金石众作之谓奏,咏以人声之谓歌。阳律必奏,阴吕必歌,阴阳之合也。顺阴阳之合,所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吕;夏至祭地,不奏太簇;春飨祖庙,不奏无射;秋飨后庙,不歌小吕。而四望山川无专祠用乐之制,则何以赞导宣发阴阳之气而生成万物哉?

七曰郑声乱雅。然朱紫有色而易别,雅、郑无象而难知,圣人惧其难知也,故定律吕中正之音,以示万世。今古器尚存,律吕悉备,而学士、大夫不讲考击,奏作委之贱工,则雅、郑不得不杂。愿审调钟琯用十二律还宫均法,令上下通习,则郑声莫能乱雅。

遂为十二均图,并上之。

其论以为:"律各有均,有七声,更相为用。协本均则乐调,非本均则乐悖。今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七声相应,谓之黄钟之均。余律为宫,同之。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君者,法度号令之所出,故宫生徵;法度号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徽生商;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则万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职,民有常业,物有常形,而迁则失常,故商、角、羽无变声。君总万化,不可执以一方;事通万务,不可滞于一隅:故宫、徵有变声。凡律吕之调及其宫、乐章,具著于图。"

帝取所上图,考其说,乃下镇、几参定。而王朴、阮逸之黄钟乃当李照之太簇,其编钟、编磬虽有四清声,而黄钟、大吕正声舛误;照之编钟、编磬虽有黄钟、大吕,而全阙四清声,非古制也。朴之太簇、夹钟,则声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时设而不用。圣人作乐以纪中和之声,所以导中和之气,清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协谐、歌者从容而能永其言。镇等因请择李照编钟、编磬十二参于律者,增以王朴无射、应钟及黄钟、大吕清声,以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之四清声,俾众乐随之,歌工咏之,中和之声庶可以考。请下朴二律。就太常钟磬择其可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别制之。而太常以为大乐法度旧器,乞留朴钟磬,别制新乐,以验议者之术。诏以朴乐钟为清声,毋得销毁。

几等谓:"新乐之成,足以荐郊庙,传万世。其明堂、景灵宫降天神之乐六奏:旧用夹钟之均三奏,谓之夹钟为宫;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一奏,谓之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而《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而'圜钟者,夹钟也'。用夹钟均之七声,以其宫声为始终,是谓圜钟为宫;用黄钟均之七声,以其角声为始终,是谓黄钟为角;用太簇均之七声,以其徵声为始终,是谓太簇为徵;用姑洗均之七声,以其羽声为始终,是谓姑洗为羽。今用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二奏,谓之太簇为徵、姑洗为羽,则祀天之乐无夷则、林钟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矣。唐典,祀天以夹钟宫、黄钟角、太簇徵、姑洗羽,乃周礼也,宜用夹钟为宫。其黄钟为角,则用黄钟均,以其角声为始终;太簇为徵,则用太簇均,以其徵声为始终;姑洗为羽,则用姑洗均,以其羽声为始终。祭地祇,享宗庙,皆视此均法以度曲。"

几等又以太常磬三等,王朴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声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轻重与律吕相应。钟三等,王朴钟所谓"声疾而短闻"者也,阮逸、胡瑗钟所谓"声舒而远闻"者也,惟李照钟有旋虫之制。钟磬皆三十有六架,架各十有六,则正律相应,清声自足。其堂上堂下篪、笛率从新制,而调琴、瑟、阮、筑、埙诸器,随所下律。诏悉从之。乃缉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贮藏之。考选乐工,汰其椎钝癃老,而优募能者补其阙员,立为程度,以时习焉。

初,皇祐中,益州进士房庶论尺律之法,以为尝得古本《汉书》,言在《律历志》。范镇以其说为然,请依法作为尺律,然后别求古乐参考。于是庶奉诏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为非。诏镇与几等定乐,镇曰:"定乐当先正律。"帝然之。镇作律、尺等,欲图上之。而几之议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求合。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四清声,遂奏乐成。第加恩赉,而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乃复上奏曰:"太常镈钟皆有大小、轻重之法,非三代莫能为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铸铜律及尺付太常,按照黄钟律合王朴太簇律,仲吕律合王朴黄钟律,比朴乐才下半律,外有损益而内无损益,钟声郁而不发,无足议者。照之律虽是,然与其乐校,三格自相违戾。且以太簇为黄钟,则是商为宫也。

方刘几奏上时,臣初无所预。臣顷造律,内外有损益,其声和,又与古乐合。今若将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编次太常镈钟,可以成一代大典。又太常无雷鼓、灵鼓、路鼓,而以散鼓代之。开元中,有以画图献者,一鼓而为八面、六面、四面,明堂用之。国朝郊庙或考或不考,宫架中惟以散鼓,不应经义。又八音无匏、土二音:笙、竽以木斗攒竹而以匏裹之,是无匏音也;埙器以木为之,是无土音也。八音不具,以为备乐,安可得哉!"不报。

四年十一月,详定所言:"'搏拊、琴、瑟以咏',则堂上之乐,以象朝廷之治;'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则堂下之乐,以象万物之治。后世有司失其传,歌者在堂,兼设钟磬;宫架在庭,兼设琴瑟;堂下匏竹,寘之于床:并非其序。请亲祠宗庙及有司摄事,歌者在堂,不设钟磬;宫架在庭,不设琴瑟;堂下匏竹,不寘于床。其郊坛上下之乐,亦以此为正,而有司摄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宫县推之,则天子钟、磬、镈十二虡为宫县明矣。故或以为配十二辰,或以为配十二次,则虡无过十二。先王之制废,学者不能考其数。隋、唐以来,有谓宫县当二十虡,甚者又以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摄事,乐并用宫县。至德后,太常声音之工散亡,凡郊庙有登歌而无宫县,后世因仍不改。请郊庙有司摄事,改用宫架十二虡。"太常以谓用宫架十二虡,则律吕均声不足,不能成均。请如礼:宫架四面如辰位,设镈钟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设钟,乙、丁、辛、癸设磬,位各一虡。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气。宗庙、郊丘如之。

五年正月,开封布衣叶防上书论乐器、律曲不应古法,复下杨杰议。杰论防增编钟、编磬二十有四为簨制,管箫视钟磬数,登歌用玉磬,去乐曲之近清声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与刘几同。请以晋鼓节金奏。考经、礼,制簨虡教国子、宗子舞,用之郊庙,为何所取?而范镇亦言:"自唐以来至国朝,三大祀乐谱并依《周礼》,然其说有黄钟为角、黄钟之角。黄钟为角者,夷则为宫;黄钟之角者,姑洗为角。十二律之于五声,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说,乃去'之'字,谓太簇曰黄钟商,姑洗曰黄钟角,林钟曰黄钟徵,南吕曰黄钟羽。今叶防但通世俗夷部之说,而不见《周礼》正文,所以称本寺均差互,其说难行。"帝以乐律绝学,防草莱中习之尤难,乃补防为乐正。

六年春正月,御大庆殿,初用新乐。二月,太常言:"郊庙乐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设于殿上。"三月,礼部言:"有司摄事,祀昊天舞名。请初献曰《帝临嘉至》,亚、终献曰《神娭锡羡》;太庙初献曰《孝熙昭德》,亚、终献曰《礼洽储祥》。"诏可。九月,礼部言:"《周礼》,凡大祭祀,王出入则奏《王夏》,明入庙门已用乐矣。今既移祼在作乐之前,皇帝诣罍洗奏《乾安》,则入门亦当奏《乾安》,庶合古制。其入景灵宫及南郊壝门,乞如之。"

七年正月,诏从协律郎荣咨道请,于奉宸库选玉造磬,令太常审定音律。六月,礼部言:"亲郊之岁,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冢宰摄事,礼容乐舞谓宜加于常祀。而其乐虡二十、乐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与常岁南北郊上公摄事无异,未足以称钦崇之意。乞自今准亲祠用三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诏可。

元祐元年,咨道又言:"先帝诏臣制造玉磬,将用于庙堂之上,依旧同编钟以登歌。今年亲祠明堂,请用之,以章明盛典。"从之。三年,范镇乐成,上其所制乐章三、铸律十二、编钟十二、镈钟一、衡一、尺一、斛一,响石为编磬十二、特磬一,箫、笛、埙、篪、巢笙、和笙各二,并书及图法。帝与太皇太后御延和殿,诏执政、侍从、台阁、讲读官皆往观焉。赐镇诏曰:"朕惟春秋之后,礼乐先亡;秦、汉以来,《韶》、《武》仅在。散乐工于河、海之上,往而不还;聘先生于齐、鲁之间,有莫能致。魏、晋以下,曹、郐无讥。岂徒郑、卫之音,已杂华、戎之器。间有作者,犹存典刑。然铢、黍之一差,或宫、商之易位。惟我四朝之老,独知五降之非。审声知音,以律生尺。览诗书之来上,阅簨虡之在廷。君臣同观,父老太息。方诏学士、大夫论其法,工师、有司考其声。上追先帝移风易俗之心,下慰老臣爱君忧国之志。究观所作,嘉叹不忘。"

镇为《乐论》,其自叙曰:"臣昔为礼官,从诸儒难问乐之差谬,凡十余事。厥初未习,不能不小牴牾。后考《周官》、《王制》、司马迁《书》、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贯穿,悉取旧书,去其牴牾。掇其要,作为八论。"其《论律》、《论黍》、《论尺》、《论量》、《论声器》,言在《律历志》。

《论钟》曰:

夫钟之制,《周官·凫氏》言之甚详,而训解者其误有三:若云:"带,所以介,其名也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间。"介于、鼓、钲、舞之间则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误一也。又云:"舞,上下促,以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间,则舞间之方常居铣之四也。舞间方四,则鼓间六亦其方也。鼓六、钲六、舞四,即言鼓间与舞佾相应,则鼓与舞皆六,所云"钲六、舞四",其误二也。又云:"鼓外二,钲外一。"彼既以钲、鼓皆六,无厚薄之差,故从而穿凿,以迁就其说,其误三也。

今臣所铸编钟十二,皆从其律之长,故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以为钟之身。钲者,正也,居钟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为之鼓,上去二以为之舞,则钲居四而鼓与舞皆六。是故于、鼓、钲、舞、篆、景、栾、队、甬、衡、旋虫,钟之文也,著于外者也;广、长、空径、厚、薄、大、小,钟之数也,起于内者也。若夫金锡之齐与铸金之状率按诸《经》,差之毫厘则声有高下,不可不审。其镈钟亦以此法而四倍之。

今太常钟无大小、无厚薄、无金齐,一以黄钟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黄钟最薄而轻。自大吕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小加大,其可乎?且清声者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

《论磬》曰:

臣所造编磬,皆以《周官·磬氏》为法,若黄钟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长而三分损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长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声,不亦远乎?钟有齐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为之长短、厚薄,而其声和,此出于自然,而圣人者能知之,取以为法,后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则不足为法矣。

特磬则四倍其法而为之。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臣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

《论八音》曰:

匏、土、革、木、金、石、丝、竹,是八物者,在天地间,其体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圣人制为八器,命之商则商,命之宫则宫,无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间至相戾之物无不同,此乐所以为和而八音所以为乐也。

乐下太常,而杨杰上言:"元丰中,诏范镇、刘几与臣详议郊庙大乐,既成而奏,称其和协。今镇新定乐法,颇与乐局所议不同。且乐经仁宗命作,神考睿断,奏之郊庙、朝廷,盖已久矣,岂可用镇一说而遽改之?"遂著《元祐乐议》以破镇说。其《议乐章》曰:

国朝大乐所立曲名,各有成宪,不相淆杂,所以重正名也。故庙室之乐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英》之类是也。今镇以《文明》之曲献祖庙,以《大成》之曲进皇帝,以《万岁》之曲进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难以施于宗庙、朝廷。

《议宫架加磬》曰:

镇言:"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按《唐六典》:天子宫架之乐,镈钟十二、编钟十二、编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宗庙与殿庭同。凡中宫之乐,则以大磬代钟,余如宫架之制。今以镈钟、特磬并设之,则为四十八架,于古无法。皇帝将出,宫架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皇帝兴,宫架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未闻皇帝出入,以特磬为节。

《议十六钟磬》曰:

镇谓:"清声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四清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按编钟、编磬十六,其来远矣,岂徒见于《周礼·小胥》之注哉?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陈礼乐、《雅》《颂》之声,以风化天下。其事载于《礼乐志》,不为不详,岂因刘几然后用哉?且汉承秦,秦未尝制作礼乐,其称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遗法也。其王朴乐内编钟、编磬,以其声律太高,歌者难逐,故四清声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则四清声皆用而谐协矣。《周礼》曰:"凫氏为钟,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则清声岂不见于《经》哉?今镇以箫、笛、埙、篪、巢笙、和笙献于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四清声在其间矣。自古无十二管之箫,岂《箫韶》九成之乐已有郑、卫之声乎?

礼部、太常亦言"镇乐法自系一家之学,难以参用",而乐如旧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变:舞人去南表三步,总干而立,听举乐,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干荷戈,相顾作猛贲速趫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以干戈相击刺,足不动;再鼓,皆回身向外,击刺如前;再鼓,皆正立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进,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后,左手执干当前,右手执戈在腰为进旅;再鼓,各相击刺;再鼓,各退身复位,整其干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转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再鼓,各相击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二变:听举乐,依前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相击刺,足不动;再鼓,各转身向外击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陈其干戈,左右相顾为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并入行,以八为四;再鼓,皆两两对相击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扬其干戈;再鼓,交相击刺;再鼓,皆总干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台讲武;再鼓,皆击刺于东南;再鼓,皆按盾举戈,东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击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举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来朝,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击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并、汾;再鼓,皆击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向而望,以象肃清银、夏;再鼓,皆舞,进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于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尽即止,以象兵还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变:舞人立南表之南,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顾左揖;再鼓,皆右顾右揖;再鼓,皆开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却身,初辞,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顾,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后为再辞;再鼓,皆左顾,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为固辞;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顾,初谦,合手当胸;再鼓,皆右侧身、左垂手为再谦;再鼓,皆左侧身、右垂手为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遇节乐则蹲。

第二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顾左揖;再鼓,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为初辞;再鼓,皆舞,辞如上仪;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顾为初谦;再鼓,皆再谦;再鼓,皆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趋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初辞;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顾初谦;再鼓,皆再谦;再鼓,皆三谦,躬而授之,正立,节乐则蹲。

凡二舞缀表器及引舞振作,并与大祭祀之舞同。协律郎陈沂按阅,以谓节奏详备,自是朝会则用之。

八年,太常博士孙谔言:"臣尝奉社稷之祠,亲睹陈设,初疑其阙略而不备,退而考元祐祀仪,乃与所亲见者合焉。其登歌之乐,虽有钟、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属,独陈太社坛上,而太稷阙焉。夫宫架不备,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官》制祭祀之法,则有灵鼓以鼓之,有帱帗舞以舞之,有太簇、应钟、《咸池》以极其歌舞之节,此乐文之备也。唐社稷用二十架,至于开元,亦循三代之遗法,于坛之北,宫架备陈,别异天神,中建灵鼓,歌钟、歌虡各设二坛,下舞上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礼,凡祭太社、太稷,宜仿《周官》及《开元礼》文,于坛之北备设宫架,钟、匏、竹各列二坛,南架之内,更植灵鼓。"于是集侍从、礼官议增稷坛乐,而添用宫架之说不行。

元符元年十一月,诏登歌、钟、磬并依元丰诏旨,复先帝乐制也。

二年正月,诏前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按协音律,改造琴瑟,教习登歌,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初,良辅在元丰中上《乐书》五卷,其书分为四类,以谓:"天地兆分,气数爰定。律厥气数,通之以声。于是撰《释律》。律为经,声为纬。律以声为文,声以律为质。旋相为宫,七音运生。于是撰《释声》。声生于日,律生于辰,故经之以六律,纬之以五声。声律相协,和而无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于是撰《释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数施设,象隐于形。考器论义,道德以明。于是撰《释器》。"类各有条,凡四十四篇,大抵考之经传,精以讲思,颇益于乐理,文多,故弗著焉。

崇宁元年,诏宰臣置僚属,讲议大政。以大乐之制讹缪残阙,太常乐器弊坏,琴瑟制度参差不同,箫笛之属乐工自备,每大合乐,声韵淆杂,而皆失之太高。筝、筑、阮,秦、晋之乐也,乃列于琴、瑟之间;熊罴按,梁、隋之制也,乃设于宫架之外。笙不用匏,舞不象成,曲不协谱。乐工率农夫、市贾,遇祭祀朝会则追呼于阡陌、闾阎之中,教习无成,瞢不知音。议乐之臣以《乐经》散亡,无所据依。秦、汉之后,诸儒自相非议,不足取法。乃博求知音之士,而魏汉津之名达于上焉。

汉津至是年九十余矣,本剩员兵士,自云居西蜀,师事唐仙人李良,授鼎乐之法。皇祐中,汉津与房庶以善乐被荐,既至,黍律已成,阮逸始非其说,汉津不得伸其所学。后逸之乐不用,乃退与汉津议指尺,作书二篇,叙述指法。汉津尝陈于太常,乐工惮改作,皆不主其说。或谓汉津旧尝执役于范镇,见其制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说而托于李良。

二年九月,礼部员外郎陈旸上所撰《乐书》二百卷,命礼部尚书何执中看详,以谓旸欲考定音律,以正中声,愿送讲议司,令知音律者参验行之。旸之论曰:"汉津论乐,用京房二变、四清。盖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四清,乐之蠹也。二变以变宫为君,四清以黄钟清为君。事以时作,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也,而黄钟不可分。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壬辰,诏曰:"朕惟隆礼作乐,实治内修外之先务,损益述作,其敢后乎?其令讲议司官详求历代礼乐沿革,酌古今之宜,修为典训,以贻永世,致安上治民之至德,著移风易俗之美化,乃称朕咨诹之意焉。"

三年正月,汉津言曰:"臣闻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其乐曰《大卷》,三三而九,乃为黄钟之律。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臣指,裁为商声之管;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指,裁为羽声之管。第二指为民、为角,大指为事、为徵,民与事,君臣治之,以物养之,故不用为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为九寸,即黄钟之律定矣。黄钟定,余律从而生焉。臣今欲请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先铸九鼎,次铸帝坐大钟,次铸四韵清声钟,次铸二十四气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制。"

其后十三年,帝一日忽梦人言:"乐成而凤凰不至乎!盖非帝指也。"帝寤,大悔叹,谓:"崇宁初作乐,请吾指寸,而内侍黄经臣执谓'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曰:'此是也。'盖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于是再出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刘昺试之。时昺终匿汉津初说,但以其前议为度,作一长笛上之。帝指寸既长于旧,而长笛殆不可易,以动人观听,于是遂止。盖京之子绦云。

秋七月,景钟成。景钟者,黄钟之所自出也。垂则为钟,仰则为鼎。鼎之大,终于九斛,中声所极。制炼玉屑,入于铜齐,精纯之至,音韵清越。其高九尺,拱以九龙,惟天子亲郊乃用之。立于宫架之中,以为君围。于是命翰林学士承旨张康国为之铭。其文曰:"天造我宋,于穆不已。四方来和,十有二纪。乐象厥成,维其时矣。迪惟有夏,度自禹起。我龙受之,天地一指。于论景钟,中声所止。有作于斯,无袭于彼。九九以生,律吕根柢。维此景钟,非弇非侈。在宋之庭,屹然中峙。天子万年,既多受祉。维此景钟,上帝命尔。其承伊何,以燕翼子。永言宝之,宋乐之始。"

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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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2
卷三 3
卷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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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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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12
卷十三 13
卷十四 14
卷十五 15
卷十六 16
卷十七 17
卷十八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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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20
卷二十一 21
卷二十二 22
卷二十三 23
卷二十四 24
卷二十五 25
卷二十六 26
卷二十七 27
卷二十八 28
卷二十九 29
卷三十 30
卷三十一 31
卷三十二 32
卷三十三 33
卷三十四 34
卷三十五 35
卷三十六 36
卷三十七 37
卷三十八 38
卷三十九 39
卷四十 40
卷四十一 41
卷四十二 42
卷四十三 43
卷四十四 44
卷四十五 45
卷四十六 46
卷四十七 47
志
卷一 48
卷二 49
卷三 50
卷四 51
卷五 52
卷六 53
卷七 54
卷八 55
卷九 56
卷十 57
卷十一 58
卷十二 59
卷十三 60
卷十四 61
卷十五 62
卷十六 63
卷十七 64
卷十八 65
卷十九 66
卷二十 67
卷二十一 68
卷二十二 69
卷二十三 70
卷二十四 71
卷二十五 72
卷二十六 73
卷二十七 74
卷二十八 75
卷二十九 76
卷三十 77
卷三十一 78
卷三十二 79
卷三十三 80
卷三十四 81
卷三十五 82
卷三十六 83
卷三十七 84
卷三十八 85
卷三十九 86
卷四十 87
卷四十一 88
卷四十二 89
卷四十三 90
卷四十四 91
卷四十五 92
卷四十六 93
卷四十七 94
卷四十八 95
卷四十九 96
卷五十 97
卷五十一 98
卷五十二 99
卷五十三 100
卷五十四 101
卷五十五 102
卷五十六 103
卷五十七 104
卷五十八 105
卷五十九 106
卷六十 107
卷六十一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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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五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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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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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117
卷七十一 118
卷七十二 119
卷七十三 120
卷七十四 121
卷七十五 122
卷七十六 123
卷七十七 124
卷七十八 125
卷七十九 126
卷八十 127
卷八十一 128
卷八十二 129
卷八十三 130
卷八十四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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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六 133
卷八十七 134
卷八十九 135
卷九十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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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六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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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八 144
卷九十九 145
卷一百 146
卷一百零一 147
卷一百零二 148
卷一百零三 149
卷一百零四 150
卷一百零五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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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零七 153
卷一百零八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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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一 157
卷一百一十二 158
卷一百一十三 159
卷一百一十四 160
卷一百一十五 161
卷一百一十六 162
卷一百一十七 163
卷一百一十八 164
卷一百一十九 165
卷一百二十 166
卷一百二十一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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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一 177
卷一百三十二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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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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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二 188
卷一百四十三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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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五 191
卷一百四十六 192
卷一百四十七 193
卷一百四十八 194
卷一百四十九 195
卷一百五十 196
卷一百五十一 197
卷一百五十二 198
卷一百五十三 199
卷一百五十四 200
卷一百五十五 201
卷一百五十六 202
卷一百五十七 203
卷一百五十八 204
卷一百五十九 205
卷一百六十 206
卷一百六十一 207
卷一百六十二 208
卷八十八 209
表
卷一 210
卷二 211
卷三 212
卷四 213
卷五 214
卷六 215
卷七 216
卷八 217
卷九 218
卷十 219
卷十一 220
卷十二 221
卷十三 222
卷十四 223
卷十五 224
卷十六 225
卷十七 226
卷十八 227
卷十九 228
卷二十 229
卷二十一 230
卷二十二 231
卷二十三 232
卷二十四 233
卷二十五 234
卷二十六 235
卷二十七 236
卷二十八 237
卷二十九 238
卷三十 239
卷三十一 240
卷三十二 241
列传
卷一 242
卷二 243
卷三 244
卷四 245
卷五 246
卷六 247
卷七 248
卷八 249
卷九 250
卷十 251
卷十一 252
卷十二 253
卷十三 254
卷十四 255
卷十五 256
卷十六 257
卷十七 258
卷十八 259
卷十九 260
卷二十 261
卷二十一 262
卷二十二 263
卷二十三 264
卷二十四 265
卷二十五 266
卷二十六 267
卷二十七 268
卷二十八 269
卷二十九 270
卷三十 271
卷三十一 272
卷三十二 273
卷三十三 274
卷三十四 275
卷三十五 276
卷三十六 277
卷三十七 278
卷三十八 279
卷三十九 280
卷四十 281
卷四十一 282
卷四十二 283
卷四十三 284
卷四十四 285
卷四十五 286
卷四十六 287
卷四十七 288
卷四十八 289
卷四十九 290
卷五十 291
卷五十一 292
卷五十二 293
卷五十三 294
卷五十四 295
卷五十五 296
卷五十六 297
卷五十七 298
卷五十八 299
卷五十九 300
卷六十 301
卷六十一 302
卷六十二 303
卷六十三 304
卷六十四 305
卷六十五 306
卷六十六 307
卷六十七 308
卷六十八 309
卷六十九 310
卷七十 311
卷七十一 312
卷七十二 313
卷七十三 314
卷七十四 315
卷七十五 316
卷七十六 317
卷七十七 318
卷七十八 319
卷七十九 320
卷八十 321
卷八十一 322
卷八十二 323
卷八十三 324
卷八十四 325
卷八十五 326
卷八十六 327
卷八十七 328
卷八十八 329
卷八十九 330
卷九十 331
卷九十一 332
卷九十二 333
卷九十三 334
卷九十四 335
卷九十五 336
卷九十六 337
卷九十七 338
卷九十八 339
卷九十九 340
卷一百 341
卷一百零一 342
卷一百零二 343
卷一百零三 344
卷一百零四 345
卷一百零五 346
卷一百零六 347
卷一百零七 348
卷一百零八 349
卷一百零九 350
卷一百一十 351
卷一百一十一 352
卷一百一十二 353
卷一百一十三 354
卷一百一十四 355
卷一百一十五 356
卷一百一十六 357
卷一百一十七 358
卷一百一十八 359
卷一百一十九 360
卷一百二十 361
卷一百二十一 362
卷一百二十二 363
卷一百二十三 364
卷一百二十四 365
卷一百二十五 366
卷一百二十六 367
卷一百二十七 368
卷一百二十八 369
卷一百二十九 370
卷一百三十 371
卷一百三十一 372
卷一百三十二 373
卷一百三十三 374
卷一百三十四 375
卷一百三十五 376
卷一百三十六 377
卷一百三十七 378
卷一百三十八 379
卷一百三十九 380
卷一百四十 381
卷一百四十一 382
卷一百四十二 383
卷一百四十三 384
卷一百四十四 385
卷一百四十五 386
卷一百四十六 387
卷一百四十七 388
卷一百四十八 389
卷一百四十九 390
卷一百五十 391
卷一百五十一 392
卷一百五十二 393
卷一百五十三 394
卷一百五十四 395
卷一百五十五 396
卷一百五十六 397
卷一百五十七 398
卷一百五十八 399
卷一百五十九 400
卷一百六十 401
卷一百六十一 402
卷一百六十二 403
卷一百六十三 404
卷一百六十四 405
卷一百六十五 406
卷一百六十六 407
卷一百六十七 408
卷一百六十八 409
卷一百六十九 410
卷一百七十 411
卷一百七十一 412
卷一百七十二 413
卷一百七十三 414
卷一百七十四 415
卷一百七十五 416
卷一百七十六 417
卷一百七十七 418
卷一百七十八 419
卷一百七十九 420
卷一百八十 421
卷一百八十一 422
卷一百八十二 423
卷一百八十三 424
卷一百八十四 425
卷一百八十五 426
卷一百八十六 427
卷一百八十七 428
卷一百八十八 429
卷一百八十九 430
卷一百九十 431
卷一百九十一 432
卷一百九十二 433
卷一百九十三 434
卷一百九十四 435
卷一百九十五 436
卷一百九十六 437
卷一百九十七 438
卷一百九十八 439
卷一百九十九 440
卷二百 441
卷二百零一 442
卷二百零二 443
卷二百零三 444
卷二百零四 445
卷二百零五 446
卷二百零六 447
卷二百零七 448
卷二百零八 449
卷二百零九 450
卷二百一十 451
卷二百一十一 452
卷二百一十二 453
卷二百一十三 454
卷二百一十四 455
卷二百一十五 456
卷二百一十六 457
卷二百一十七 458
卷二百一十八 459
卷二百一十九 460
卷二百二十 461
卷二百二十一 462
卷二百二十二 463
卷二百二十三 464
卷二百二十四 465
卷二百二十五 466
卷二百二十六 467
卷二百二十七 468
卷二百二十八 469
卷二百二十九 470
卷二百三十 471
卷二百三十一 472
卷二百三十二 473
卷二百三十三 474
卷二百三十四 475
卷二百三十五 476
卷二百三十六 477
卷二百三十七 478
卷二百三十八 479
卷二百三十九 480
卷二百四十 481
卷二百四十一 482
卷二百四十二 483
卷二百四十三 484
卷二百四十四 485
卷二百四十五 486
卷二百四十六 487
卷二百四十七 488
卷二百四十八 489
卷二百四十九 490
卷二百五十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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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二 493
卷二百五十三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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